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已通过验收。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我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后续反馈。
联 系 人:苏洪岩
联系方式:0433-57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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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2月24日
初审:肖冰 复审:廉胜威 终审:翟政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