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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1-09-14 10:13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9批(2021年9月13日)
序号 省内编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66 961 X2JL20210
9030046
一是在去往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内长白山瀑布景点的道路旁新建餐饮建筑和一座观音佛像;二是景区因游客增加在瀑布口原有道路上沿山体和河道边新建木制栈道。举报人认为上述设施破坏生态环境,质疑是否合法合规。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北区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目前已办结。
   1.在去往长白山瀑布景点区域和道路旁仅有一处“温泉鸡蛋坑”,售卖鸡蛋、火腿肠和玉米等 ,均为温泉水自然蒸煮,无其他新建餐饮建筑;“观音佛像”是由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立项,名称为“慈航道人铸铜塑像”,用于提升长白山景区景观功能。该景点由景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游客文明观景,不允许出现明火、点灯行为,景点环境卫生由景区保洁人员定时清理。两处建筑手续齐全,长白山集团分别于2016年12月23日取得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关于对长白山北景区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临时备案意见的函》(长管环资函〔2016〕31号)文件,2017年6月22日取得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关于〈长白山景区内现有旅游公共服务设 施项目〉备案的通知》(长管经发社会〔2017〕209号)文件,2019年8月30日取得“慈航真人像”建设用地批准书,审批手续齐全。
    2.目前,长白山北景区内栈道均为2007年至2011年期间集中修建,于2006年10月31日取得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吉林省长白山景区内栈道及观景平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吉环建字〔2006〕249号)文件,2007年4月9日取得吉林省林业厅《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同意长白山景区内栈道及观景平台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通知》(吉林资〔2007〕149号)文件。近年来,长白山景区内未有新建栈道情况,仅对部分年久失修栈道进行修复。
   综上所述,上述设施有相关手续,未破坏生态环境。
不属实 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