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绿地系统结构布局

发布时间:2016-03-11 00:00

 第十条 绿地系统类型

池北区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主要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五大结构类型。

第十一条 公园绿地分类

综合公园:按规划区组团划分,规划综合公园3处,总面积69.53公顷。

社区公园:结合主要居住用地规划居住区游园5处,总面积11.40公顷。

专类公园:规划专类公园2处,总面积13.54公顷。

带状公园:规划带状公园7处,总面积68.99公顷。

街旁绿地:规划街旁绿地38处,总面积13.39公顷。

第十二条 综合公园

城区内规划3处综合公园,创意公园、中央公园和滨水森林公园南北纵贯于城区中心,与美人松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相连接,形成了池北区绿地系统的核心景观轴,二道白河、碱水河左右环绕,将成为展示池北历史文化和城区形象的窗口。规划总面积69.53公顷。

第十三条 社区公园

社区公园是指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规划共设社区公园5处,总面积11.40公顷。

第十四条 专类公园

专类公园是指具有特定内容和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本规划包括包括长白山植物园、长白山民俗文化园和池北林园,共2处,规划总面积13.54公顷。

第十五条 带状公园

带状公园是指沿城市道路、水系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规划共7处,总面积68.99公顷。

第十六条 街旁绿地

规划将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地等设置为街旁绿地,其中,在池北大街、白河大街和松花江大街等重要景观路布置较多,便于其发挥景观导向性作用,每块街旁绿地面积一般不小于 1000m2 ,绿化覆盖率不小于65%,规划共设街旁绿地38处,总规划面积为13.39公顷。

第十七条 其他绿地

其他绿地是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规划共2处,美人松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总面积170.6公顷。

第十八条 生产绿地

结合池北区现有生态基础和城区未来发展走向,考虑交通运输条件,规划将原位于铁路沿线及松花江大街沿线的生产绿地调至城区南部新月路以南、池北大街以东区域,为池北区绿化提供苗木、花草。原生产绿地改为防护绿地。规划生产绿地面积为16.62公顷。

第十九条 防护绿地

以有关防护绿地规划标准为依据(城市内河、海、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不应少于30米。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m的防护林带),结合池北区现有生态基础,规划有铁路防护林带、工业防护隔离绿地、碱水河防护绿化带、城市组团防护隔离绿地,总面积为153.02公顷。

第二十条 附属绿地

1、居住区绿地

1)绿地率控制指标

新建及别墅类:35%以上;现有居住小区:30%以上。

居住区公共绿地指标:居住区内公共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公建庭园和小区游园等,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指标不低于2.0m2。规划要求小区内人均公园绿地(含组团绿地)大于 1.5m2 ,其中组团绿地面积不小于500m2,小区游园绿地面积不小于500m2

2)规划布局与设计导向

围绕建筑物的立体有种植多种层次的植物。

建筑南向两到三个层次,种植花灌木与开花小乔木;北向一到两个层次,以常绿为主;绿化种植达到每一个角落,中心绿地、宅旁绿地、架空层绿化、平台绿化、屋顶绿化、停车场绿化等。

2、公共设施绿地

公共设施附属绿地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0%。针对池北区“森林中的旅游小镇”的城区定位特点,其中要求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医院、学校、幼儿园、宾馆、体育场馆与游乐场等绿地率不低于35%

3、工业绿地

工业区附属绿地的绿地率平均应达到40%以上。工业区附属绿地建设应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选择防火阻燃的树种。绿化不应妨碍工业生产、装卸运输。工业建筑应加强垂直绿化,适当种植乔木。在工厂周边应设置隔离防护绿带。

4、对外交通绿地

对外交通用地附属绿地的绿地率平均应达到40%以上。铁路沿线的绿化结合铁路防护绿地一起建设。公路沿线的绿地率不应小于40%,植物配置应注重景观效果,并符合行车视线要求。铁路客站绿地建设应注重景观效果。

5、道路绿地

依据道路功能,道路绿地主要划分为:园林景观路、生活主、次干道和商业大街。

1)园林景观路绿化规划

园林景观路红线范围内绿地率不小于40%,两侧绿化宽度不宜小于4m,为满足展示城区景观特色的功能,则园林景观路两侧绿线宽度各10m

2)生活主、次干道绿化规划

生活主、次干道,绿化率不宜小于30%,两侧绿化宽度不宜小于3m。为反应生态旅游小镇之特点,则生活主干道两侧绿线宽度各5m;生活支路两侧绿线宽度各3m

3)商业大街

商业大街,绿化率不宜小于25%,则商业街两侧的绿线宽度各3m

第二十一条 防灾避灾绿地

1、灾难预测

本规划着重以洪水及泥石流的防灾避灾绿地规划为主,主要影响二道白河和碱水河沿线流域。

2、防灾避灾绿地体系

根据池北区中心城区地质条件分析、城市发展现状和灾害预测,防灾避灾绿地体系构建由不同规模层次的绿地共同构成,以满足灾害发生后不同时段内人们的避灾需求,包括紧急避灾绿地、中心避难绿地和一级、二级救援疏散通道。规划池北区紧急避灾绿地8处,中心避灾绿地2处;一级疏散通道2处,二级疏散通道7处。

各级避难绿地的具体包括有:以城区中心广场和城区南部体育场为主的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广场、学校和体育场馆等组成的中心避难绿地;以开敞空间的街旁绿地、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和学校广场等组成的紧急避难绿地。

救援疏散通道:结合中心城区网状道路系统,依托城区主次干道,以池北大街、美人松路为十字交叉的一级疏散通道和二级疏散通道将区内紧急、中心避灾绿地连成网络,同时完善周边避难道路和出入口设置,形成避灾体系。

3、防灾避灾绿地要求

用地应平整、开阔、有水源和空旷的场地;紧邻公园不宜有高层建筑。公园内部的空间形式、交通流线与一般公园不同,景观风格更简洁,并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避灾设施。

紧急避灾绿地规模在0.1平方千米以上,人均1.5-2.0平方米;服务半径为300-500米。中心避灾绿地规模大于5平方千米,人均2.0-3.0平方米;服务半径1000-2000米。

防灾避灾绿地应设计管理与指挥区、物资存备区、避灾空间、临时医疗点、救援车停车场等场地,并按需求配备消防、应急供水、应急照明、应急广播通讯、应急厕所等设施。

救援疏散通道中,一级疏散通道的有效安全宽度不低于15米,二级疏散通道的有效安全宽度不低于7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