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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0 16:40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2022—2024年)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6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制度,培育壮大我区经营主体,优化营商环境,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邮件渠道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9月9日(共计30日)。

  联系人:赵云刚

  联系电话:0433-5980040、13843985851

  反馈意见邮箱:cbsxtt@163.com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

  •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