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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长白山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1 14:48
发布时间:2026-04-01 14:48来源:字号:

各相关单位: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推进我区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改革,按照《关于实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22〕13号)要求,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应进必进”。经过部门梳理确认,动态调整形成《长白山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截至2026年3月18日,《负面清单》涉及管委会本级5个部门12项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

  现予以公布,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各区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本级《负面清单》的核准确认和公布工作。

  (联系人:刘洪柳;联系电话:0433-5759005)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6年3月31日

初审:肖冰 复审:廉胜威 终审:翟政强

  • 长白山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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