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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流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14 09:09

  2022年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等12种共45批次的流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产品为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卫生纸、卫生巾、小家电、家具等12种产品,共抽查15家销售单位销售的45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主要特点。一是实施抽检分离。产品抽样工作和检验工作由不同人员实施。二是突出成品油产品。抽查的45批次产品中成品油产品共14批次,占抽查总批次的31%。三是抽查的油品采取全覆盖的方式开展产品质量抽检。抽查小家电围绕列入本年度重点抽检工作对象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四是为保障长白山辖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辖区销售的日用品开展产品质量抽检。 

  二、结果分析 

  (一)天然气。抽查了1家销售单位的1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高位发热量和二氧化碳y两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车用乙醇汽油。抽查了7家销售单位的7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硫含量、乙醇含量(体积分数)、其它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质量分数)、芳烃含量(体积分数)、烯烃含量(体积分数)、密度(20℃)、抗爆性共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车用柴油。抽查了7家销售单位的7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硫含量、凝点、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密度(20℃)、馏程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抽查了2家销售单位的2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冰点、PH值、金属腐蚀性(50℃±2℃,48h)、热稳定性(50℃±2℃,8h)、低温稳定性共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塑料购物袋。抽查了6家销售单位的6批次产品。重点对厚度及偏差、跌落试验、漏水性、感官共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六)卫生巾。抽查了4家销售单位的4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吸水倍率、吸收速度、PH、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卫生指标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婴儿纸尿裤。抽查了1家销售单位的2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条质量偏差、渗透性能、PH值、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共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八)湿巾。抽查了3家销售单位的3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PH、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尘埃度、内装量偏差、卫生指标共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九)卫生纸。抽查了3家销售单位的3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定量、柔软度(成品层纵横平均),可迁移性荧光物质、洞眼、尘埃度共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小家电及电器附件。抽查了4家销售单位的4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共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一)家具。抽查了3家销售单位的3批次产品,重点对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握螺钉力、内结合强度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二)玩具。抽查了4家销售单位的4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限定增塑剂限量要求共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限期改正,并依法严肃处理。 

  (二)对于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要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要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组织复查。 

  (三)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进行通报,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和销售者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依法经营,切实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流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品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