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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长白山管委会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30 14:25

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推进我区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改革,按照《关于实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22〕13号)要求,在前期核准确认的工作基础上,梳理形成了《长白山管委会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见附件),现予公布,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 

  《长白山管委会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涉及管委会本级5个部门和三个区共52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长白山管委会本级17项,区级35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请相关单位克服困难,继续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应进必进”。在长白山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的《长白山管委会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作为应进事项,必须实现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 

  二、提升综合窗口事项通办比例 

  按照改革要求,长白山管委会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占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总数比例的70%以上,长白山管委会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应达50%以上。在区域一窗受理的基础上,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可全部在综合窗口通办。请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升综合服务素质。 

  三、完善工作机制 

  《长白山管委会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每3个月组织核定一次,清单内事项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理详细地址(具体到房间门牌号)和咨询电话,同步提供网上和移动端办理渠道,不再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2年6月30日

  • 附件1 长白山管委会本级负面清单.xls
    附件2 长白山管委会区级负面清单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