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12月进展情况
- 发布时间:2020-12-14 13:38
- 来源:
- 收藏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12月进展情况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任务内容 | 完成期限 | 牵头部门 | 具体实施部门 | 参与部门 | 实施进展情况 |
(一) | 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 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建设完成13个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 | 年底前 | 生态环境局 | 各区 | 财政局、规划资源局、山水办 | 截止目前,已全部基本完工。 |
城镇污水处理厂按照一级A或以上排放标准稳定运行,5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 年底前 | 住建局 | 生态环境局、农业水利局 | 三个区的污水处理厂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由于我区5个行政村全部为城中村,实行城村环卫一体化,各村的垃圾已纳入各区城镇垃圾管理中,已按照城市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实行区域内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转运、统一处理,今年重点对老城区,拆迁区等区域垃圾乱堆放现象进行集中清理,每日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清运,避免垃圾聚集时间过长,保证日产日清。 | |||
深入推进煤烟型污染防治,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现稳定达标。 | 年底前 | 生态环境局 | 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经发局 | 加强对大型燃煤锅炉等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指导、检查力度,加密执法检查频次,实时在线监测监控等手段,截止目前,全区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均稳定达标。 | |||
(一) | 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 建成清洁燃料供应体系。 | 年底前 | 生态环境局、经发局 | 各区 | 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 | 印发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劣质煤炭退出市场和洁净煤炭配送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煤炭监管暂行制度》等一系列文件,量化了工作目标,明确了责任,各部门按照方案开展相关工作。经梳理,全区共有煤炭销售户12家,其中池北区10家,池西区2家,目前有8家未经营,正在准备办理注销手续,其他4家均处于停业状态。由于市场需求量少,企业亏损,12家企业暂无煤炭储存,也不存在销售情况。区内建成长春燃气公司天然气供应站、生物质燃料销售点,供应清洁能源,同时依托延边州安图县及白山市采购清洁能源。现供应体系满足辖区内能源使用需求。 |
(二) | 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 完成已排查出需要整治的5个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 6月底前 | 生态环境局 | 池北区、池南区 | 农业水利局 | 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完成排污口及雨排口标识设置。 |
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检率达到50%以上,排放合格率达到90%以上,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各区建成区、国省干道全面实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禁行或限行。 | 年底前 | 生态环境局 | 各区 | 公安局、交通局 | 已采购监测设备,并检测车辆。 | ||
(二) | 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 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 | 11月底前 | 生态环境局 | 各区 | 经发局、规划资源局、综合执法支队、住建局 | 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吉环委办〔2018〕51号)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强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的综合整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委组织各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摸清本地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底数。经组织排查我委暂无涉气“散乱污”企业。 |
基本完成石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 6月底前 | 生态环境局 | 经发局、综合执法支队、商务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 | 2月6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行业摸底调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通知》(长管生态发〔2020〕16号),经排查,我区无石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造纸、印染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 | |||
以四类聚焦问题为重点,基本完成“绿盾”专项行动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问题排查整改基本到位。 | 年底前 | 生态环境局 | 保护中心 | 各区、农业水利局、规划资源局、住建局 | 结合春季、秋季防火开展检查,联合保护区检查。开展绿盾行动,无违法违规问题。 | ||
(三) | 实行严格精准的生态环境管理 | 持续开展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 | 年底前 | 生态环境局 | 各区 | 农业水利局、住建局、保护中心、规划资源局 | 对水源地开展检查工作,未发现环境问题。 |
深入落实河湖长制,结合河道“清四乱”行动,以化冰期为重点,持续开展清河行动。 | 持续 | 农业水利局 | 各区 | 河长制成员单位 | 为了落实长白山1号总河长令相关要求,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排查以及垃圾清理工作,本年度长白山管委会各市级河长累计巡河100余次,区级河长累计巡河360余次,在巡河巡湖过程中累计发现处理河湖问题14处,清理垃圾50余立方米,辖区河湖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河湖生态体系得到了有效保护。 | ||
(三) | 实行严格精准的生态环境管理 | 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控,“禁烧区”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 持续 | 生态环境局 | 各区 | 农业水利局、综合执法支队、公安局、经发局 | 春季、秋季联合农业水利局、综合执法支队、公安局开展检查,未发现火点。 |
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突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有效治理不按规定运输渣土行为。池北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池南区、池西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 | 持续 | 住建局、综合执法支队 | 各区 | 生态环境局、交通局 | 3月24日支队印发《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长管执法发〔2020〕7号)严厉打击运输垃圾、工程渣土以及其他散体、流体的车辆没有全覆盖或者密闭造成泄露遗撒、施工车辆带泥土上路给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截止目前,各区大队共检查渣土车1300余台次,累计批评教育80余人次,辖区内未发现重大车辆流体、散体渣土遗撒问题。严格督促施工方严密围挡设置,采取洒水、路面硬化、清洗车辆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并在醒目位置规范设置工程信息牌。全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 | ||
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确定农用地分类清单。 | 年底前 | 农业水利局 | 各区 | 生态环境局 | 经请示省农业农村厅,我区无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任务量。此次划定,省里将我区耕地划入抚松县和安图县优先保护类。 | ||
完成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年底前 | 生态环境局 | 各区 | 规划资源局 | 我地区目前不涉及此项工作。池北区垃圾填埋场和中石油废弃油库不在此次采样调查范围内,国家针对这两个行业未出台相关技术规定,因此,暂不涉及此项工作内容。 | ||
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 年底前 | 生态环境局 | 各区 | 生态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强化隐患排查检查,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
- 关于开展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2021-01-05 04:04
- 关于开展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2021-01-05 08:32
-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2021-01-04 09:32
- 长白山管委会关于寒葱沟等4条...2020-12-31 02:51
- 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向社会购...2020-12-31 01:16
- 延边州与长白山管委会畅谈合...2016-12-14 12:00
- 2017长白山国际冰雪嘉年华活...2016-12-12 12:00
- “冰雪群英汇”产业高峰论坛举行2016-12-10 12:00
- 首届中国·吉林国际冰雪旅游...2016-12-10 12:00
- “冬季到吉林来玩雪”主题旅...2016-12-09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