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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分配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09:29

  现将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7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长白山管委会农业水利局乡村振兴科

  投诉监督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集团2号楼616室。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3-5988006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cbsfupin@126.com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分配方案

  根据管委会财政局转发的《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到位通知》,省财政厅下达我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50万元。为确保资金及时下拨和安排使用,我局与财政局研究提出分配方案如下:

  资金分配按照因素法进行测算,因素和权重为: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30%、相关人群收入30%、政策因素30%、绩效等考核结果10%,进行综合平衡,并结合“十四五”期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边境村等任务,经综合考量,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50万元分别按照50%比例分配给池西区和池南区各75万元。以上资金将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