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预下达部分)分配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2-30 09:52
- 来源:
- 收藏
现将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预下达部分)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长白山管委会脱贫办
投诉监督地址: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大楼4楼414室。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3-5710171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cbsfupin@126.com
长白山脱贫组办发〔2020〕26号
关于转发《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预下达部分)分配方案》的通知
财政局:
《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预下达部分)分配方案》,已经长白山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贵局,请参照方案内容,待公示期限结束后,及时拨付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预下达部分)。
附件: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预下达部分)分配方案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预下达部分)分配方案
2020年11月27日,根据管委会财政局转发的《关于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预下达部分)到位通知》,省财政厅下达给我区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下同)1589万元(扶贫发展),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247万元(扶贫发展),省级专项资金1342万元(扶贫发展)。按照《吉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为确保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时下拨和安排使用,我办商财政局研究提出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预下达部分)分配方案如下: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因素分配法,根据各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及比例、贫困深度、年度扶贫工作任务、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等分配因素,同时,结合“十四五”期间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任务,考虑到池西区有3个贫困村、农村人口较多,防返贫和致贫的任务较重,需要实施的扶贫产业项目较多等实际情况,经综合考量,拟将省财政厅下达给我区的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预下达部分)分别按照60%和40%的比例分配给池西区和池南区。省财政下达给我区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提前预下达部分)158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247万元,拟安排池西区148.2万元、池南区98.8万元,省级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1342万元,拟安排池西区805.2万元、池南区536.8万元,合计安排给池西区953.4万元,安排给池南区635.6万元。以上资金将全部用于发展扶贫产业项目、村内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雨露计划。
- 脱贫攻坚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2018-07-31 09:26
-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2020-11-21 06:03
- 中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工委202...2020-11-04 03:57
- 王库到池西区就农村基层党建 ...2020-10-30 09:12
- 长白山党工委2020年第17次会...2020-10-23 08:32
- 延边州与长白山管委会畅谈合...2016-12-14 12:00
- 2017长白山国际冰雪嘉年华活...2016-12-12 12:00
- “冰雪群英汇”产业高峰论坛举行2016-12-10 12:00
- 首届中国·吉林国际冰雪旅游...2016-12-10 12:00
- “冬季到吉林来玩雪”主题旅...2016-12-09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