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平台

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欢迎来到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一互动平台

平台首页办理回复

已回复

许家旗
本人于2021年12月在青岛浩源金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花费14.8万购买一辆黑色奥迪q7抵押汽车,本人持有车辆转让协议。车辆于2022年9月18日凌晨2点26分丢失,本人于上午立即到所属长白山池北公安局进行报案,并说明相关情况。警察当场核查现场并查看了相关视频,让我回去等消息。本人于19日上午接到民警电话,说不属于立案标准不予立案。本人对此非常疑惑,本人花钱买的车,手续合理合法合规,如有其他纠纷为何不当面解决,而是半夜找拖车将车拖走。这就是盗窃行为,被他人用拖车偷走,所有视频本人都有,为何不予立案。根据新民法典相关规定抵押车被盗属于刑事案件,与汽车是否抵押没有关系,应该先处理汽车被盗问题,再处理抵押问题,然后警方一直以民事问题为由拒绝办案,请问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该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是以非法战友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求助政府做主!请求立案侦查!

您好: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到长白山公安局进行调查核实,请您耐心等待公安机关的答复,谢谢您的参与!

回复时间:

评价